
上海市首个市级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上海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阳光基地)”11月22日揭牌,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及各级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相关人员参加了揭牌仪式并参观了“阳光基地”车间、宿舍和活动场所。
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成立的市级“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阳光基地)”是以相关个公司为依托、以来沪“三无”(在沪无监护条件、无固定住所、无经济来源)涉罪未成年人为主要观护对象的开放式、社会化市级观护组织。据悉,观护站将组建观护小组,对“三无”涉罪未成年人一般设定三至六个月的观护期,通过思想教育和适当的劳动学习,促其真诚悔罪,帮助他们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实现未成年人零障碍回归社会。
观护期满后,观护小组对接受观护的未成年人作出考察意见,提交检察机关作为司法处理的参考依据。观护站对观护对象的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司法机关以外的单位、个人公开。目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和相关公司已经共同签订定了相关的实施意见。
据了解,1997年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就与相关公司机构联手首建青少年教育“阳光基地”。目前,全上海17个区已建成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50余个,共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1335名,其中外来未成年人868名,从最初观护站只帮教本市籍未成年人到对来沪未成年实行平等观护,本市已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观护的全覆盖。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相关公司负责人在揭牌仪式上表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是一项创新,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具有极其深远的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制的长效、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