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中共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0年5月20日,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向大家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展及查办的二十起典型案件并回答记者问。
郝明金说:对于腐败案件,中央历来态度非常坚决,只要是腐败案件,不管发生在哪个领域,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哪个级别的干部,都会一查到底,绝不放过。
对于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有什么样的特点,郝明金说:
第一案发环节广泛,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全过程和各个主要环节,尤其集中在土地出让、规划管理、招标投标这三个环节 。
第二,涉案主体多样。既有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也有相关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负责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社会中介机构的有关人员。其中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的情况比较突出,另外,评标专家利用特殊身份在评标过程当中收受贿赂的问题也值得关注。
第三,作案手段比较隐蔽。有的是直接收受财物,有的是以补偿费、咨询费的名义收受财物,有的是本人收受,还有的是让配偶、情妇等特定关系人代为收受,有的是在位的时候为当事人谋取利益,退休以后再收受贿赂。有的收受的是现金、财物,还有的是收干股、红利、房屋和车库等其他形式的钱财。
与其它党政领导干部贪污受贿案件相比,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一般涉及金额较大,我们今天公布的二十起案件,数额最少的58万,最大的2200多万,平均每个案件550多万,这些案件之所以发生,是因为这些党政领导干部手中握有权力、握有资源,有条件进行权钱交易。
为了加大对这类案件的查处力度,日前,中央纪委制定颁布了《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郝明金说:这是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我认为,这部法规的出台将推动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推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保证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