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徐想 摄)
6月12日,国新办举行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大体上按三个原则分配和使用:
一是支持地方落实“六保”任务。重点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按照这个原则,主要根据地方受疫情影响、财力状况、基层缺口来安排。
二是调动地方积极性。鼓励地方当好“过路财神”,不当“甩手掌柜”。要避免对省级财政投入产生“挤出效应”,分配时与地方财力向基层倾斜的程度挂钩,鼓励地方财力下沉。
三是增强地方资金使用的自主性。资金在规定范围内,在“六稳”“六保”工作中,由地方统筹安排使用,允许基层统筹落实“六保”任务。
许宏才介绍,实行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总共有四块:
第一块是特殊转移支付的资金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扩大消费和投资等方面。重点还可用于解决当前基层面临的疫情防控、基本民生保障等困难。
第二块是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的抗疫特别国债这一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的相关支出,包括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政贴息、减免租金补贴等。各地可在分配额度内按照一定比例预留机动资金,解决基层特殊困难的急需资金需求。根据实际需要,自主分配使用。
第三块是列入正常转移支付的相关资金。重点是弥补地方减税降费之后形成的财力缺口,统筹支持落实“六保”任务。
第四块是新增地方财政赤字。500亿元地方财政赤字由市县基层地方政府按照一般债务的有关规定安排使用,但重点要用在落实“六保”任务方面。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