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徐想 摄)
6月12日,国新办举行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有关情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预算司司长李敬辉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为确保新增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直达市县基层,财政部将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主要从三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要求。财政部已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抗疫特别国债的资金用途、分配拨付、还本付息,以及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测算、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内容。在此基础上,专门制定了直达资金的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建立台账、信息公开、监督问责等要求,为加强资金监管提供制度依据和保障。
二是建立台账制度,实行全程监控。一方面,对相关资金实行单独标识,资金监管要贯穿到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的全环节,确保账务清楚、流向明确。另一方面,在系统中建立预警机制,按照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要求,设定预警条件,有地方不符合要求会自动提醒和报警。同时,对市县提出要求,抓紧摸排需要帮扶的困难企业和人员名单,建立实名台账,确保资金精准落实到位、尽快发挥作用。
三是加大监督力度,强化问责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重点监控,实时跟踪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截留挪用、弄虚作假等问题。同时,推动社会监督,加大问责力度。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的行为,不但要处分,还得把资金扣回,进行处罚。
此外,财政部还将与审计、人民银行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有关资金科学规范高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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