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是现行改革举措的法治化表述 并从制度层面巩固提升
2019-10-24 | 来源: 国新网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刘健 摄)

  10月23日,国新办举行介绍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情况吹风会。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张要波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在《条例》总体思路上,主要把握以下4个方面:

  第一是找准立法的切入点。营商环境涉及方方面面,《条例》不可能面面俱到,需选角度,抓重点。首先把营商环境界定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明确表明优化营商环境着重要解决的是体制机制等方面的“软环境”,而不是基础设施、自然生态等方面的“硬环境”。其次在内容取舍方面,重点针对我国营商环境的突出短板,以及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第二,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上升为法规制度。立法要有实践基础,《条例》就是现行改革举措的法治化表述,从制度层面巩固提升,确保《条例》有自身制度价值,有足够含金量。

  第三是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特别是对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11个方面的主要指标,为相关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提供目标指引。

  第四是把握好《条例》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基础性行政法规的定位。整个《条例》以概括性、统领性规定为主,不取代现有政策措施,对流程性内容原则上不做规定,也不设具体行业具体管理制度。同时也为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探索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留出了充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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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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