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赵一帆 摄)
11月23日,国新办举行支持自贸区深化改革创新政策吹风会。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主要负责人陈振冲在会上介绍,五年来,海关总署全程参与了各自贸试验区的设立和建设工作,在具体工作中,积极推进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大力推动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形成了“先入区后报关”等一批受到企业欢迎的改革创新经验。
陈振冲介绍,目前,自贸试验区贸易便利化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进出口效率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据统计,前三季度,全国自贸试验区(海南数据未统计)进出口累计2.4万亿人民币,占我国外贸22.28万亿元的10.77%,同比增长14.03%,增幅高于全国同期外贸进出口4.13个百分点。
陈振冲指出,《若干措施》的53项措施中9项涉及海关工作,主要涉及三方面创新:
一是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涉及2项。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现有的12项基本功能基础上,拓展航空、铁路仓单申报等新功能,加强与“一带一路”重点沿线国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二是丰富口岸功能建设,涉及3项,主要是涉及处境自贸试验区口岸开放和完善口岸进口种苗、水果、食用水生动物、药品和生物制品等特殊进口货物的功能。
三是创新新业务、新模式,有4条,主要是支持平行进口汽车保税仓储,创新开展保税维修,艺术品保税仓储、税款保证保险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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