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
2018-08-01 | 来源: 国新网

政策例行吹风会主席台(元绍达 摄)

  8月1日,国新办举行关于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吹风会。财政部部长助理许宏才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意见》出台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体现了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的要求,体现了减少行政化管理手段的要求,突出了市场化运营的目标。

  一是从授权的方式看,《意见》通过以资本为纽带,建立了权责利相统一的授权链条,合理确定政府、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国有企业的权利边界。《意见》明确,按照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授予出资人职责和政府直接授予出资人职责两种模式开展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对于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履行出资人职责。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者政府作为授权主体,对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进行考核和评价。政府和监管机构不再直接管理企业,这样有利于减少行政化。

  二是从公司定位来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为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履行国有资本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有资本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平台。公司以资本为纽带,以产权为基础,依法自主开展国有资本运作,实现既定目标。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两者目标各有侧重,其中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主要以服务国家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产业竞争力为目标,在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以对战略性核心业务控股为主。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主要以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提高国有资本回报为目标,以财务性持股为主。

  三是从公司运营模式看,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自身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不干预所持股企业日常生产经营。公司通过管资本方式实现对所持股企业的管理,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要积极推动所持股企业建立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东大会表决、委派董事和监事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形成以资本为纽带的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协调和引导所持股企业的发展,实现公司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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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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