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地方外宣
海南印发新规:新闻媒体曝光材料可作干部问责线索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9-12-04   来源:人民网
  

    海南省纪委、监察厅日前印发《〈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其中规定,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可作为问责线索来源。

  《实施办法》明确,由省委管理的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成员,省委、省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为问责适用对象。

  根据《实施办法》,新闻媒体曝光的材料可作为问责线索来源。除此之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检举、控告材料,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司法等机关和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重大事故事件处理、审计、案件查处、巡视等工作的材料,工作考核考察和检查评估情况等其他反映党政领导干部存在问责情形的材料均可以作为问责线索来源。

[责任编辑:康小兰]
相关链接>>
  • 浙江大学出版社把中国科技成果介绍给西方主流社会
  • 西藏自治区新闻出版局为青藏铁路护路队建书屋
  • 内蒙古表彰奖励全区优秀新闻工作者
  • 云南省委宣传部出台两项制度打造负责任媒体
  • 重庆市新闻界学习陈中华同志先进事迹
  • 河南省“网络文化新生活”大型公益活动圆满结束
  • 洛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揭牌
  •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新闻宣传通讯员培训圆满结束
  • 2009年河北十大新闻年度十大新闻人物评选启帷
  • 温州鹿城新闻网今天正式开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