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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建成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09-12-01   来源:光明网
  

    新疆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心日前在新疆博湖县建成并投入使用。该中心的建立,将推动当地民族民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使原本处于自娱自乐、自生自灭状态的民族民间艺术得以传承和发扬。

  记者从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旅游局获悉,投资270余万元建成的新疆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博湖县传承中心,目前已经建成了动态影像、图片、文字等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和名录体系,登记展出的蒙古族手工制品300余件,还收集整理了130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8项被列入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项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与此同时,该中心还为当地民间艺人建立百余份档案,搜集有传承价值的民间故事62个、民间谚语600多个、蒙古族长调227首、短调民歌120多首。

  地处新疆南部的博湖县,境内蒙古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十分丰富。近年来,当地不断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和保护工作,通过寻古迹、现历史的手段来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编辑:康小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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