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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广东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可增加减税超575亿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03-31   来源:南方日报
  

  原标题:粤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5月1日起全面推开试点,今年可增加减税超575亿

  3月30日下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北京市召开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视频动员会,广东省各级财税部门同志在广东分会场参加会议。

  记者从会议获悉,2016年以来,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广东省财税部门迅速启动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和任务分工表,实行倒排工期、分工协作、责任到人,确保试点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国地税管户移交统计,纳入全面试点的建筑、房地产、金融、生活服务业纳税企业约125万户(含深圳),涉及营业税2048亿元。预计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试点8个月可增加减税超过575亿元,将对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据广东省财政厅统计,广东省营改增试点自2012年11月启动以来,至2015年底,试点纳税人达到99.5万户(含深圳,下同),累计实现减税953亿元,试点纳税人减负率达到98.5%,结构性减税效应明显,有力地促进了产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释放了改革红利。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财税部门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大举措,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广东省将周密部署,全力确保试点运行推进,试点启动前要精心准备,认真做好管户移交、政策培训、系统测试、发票开具等各项准备工作。

  尤其是,“5月顺利开票、6月顺利申报”目标试点将是启动后,重点落实的征管措施。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跟踪分析,实现。各级财政部门明确试点的各项工作要求,总结成绩,扎实工作,加强财税等有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形成改革合力;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培训和征管服务,落实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确保试点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记者 黄颖川)

[责任编辑: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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