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风会主席台(吴晓山 摄)
2016年1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胡凯红主持会议。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胡祖才和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的有关政策情况,并答记者问。
《意见》将推动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
胡祖才表示,《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是贯彻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一个重要文件,这个文件的出台,将推动新型城镇化持续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的强劲动力。
胡祖才介绍称,1月22日,国务院第12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围绕促进人的城镇化和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提升城市功能、培育发展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辐射带动新农村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政策举措。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土地利用机制、投融资机制等相关的配套政策,对进一步深化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工作的近期和长期目标
史耀斌介绍说,为了持续清理和规范涉企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方案》,1月27号,国务院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了这个方案。
史耀斌指出,《方案》明确: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工作的近期目标是先取消违规设立以及虽依法合规设立但已明显不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基金项目;继续保留政策效应明显、仍对相关领域投资和事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的基金项目,并建立依法、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加强与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长期目标是按照“清费立税”原则,强化税收筹集财政收入主渠道作用,限制并逐步减少基金项目。
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的六大基本原则
史耀斌表示,《方案》对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提出了六个基本原则:
一是对违规设立的基金,一律取消;
二是对按规定设立的基金,通过清理、整合、改税等措施,减少项目数量;
三是对存在较大收支结余的基金,降低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减免基金力度,扶持小微企业发展;
五是对保留的基金,公布目录清单,推进收支公开透明,强化监督管理;
六是取消、停征有关基金后,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所需经费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的五项具体内容
史耀斌表示,《方案》对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提出五项具体内容:
一是取消地方违规设立的基金。有三项,包括引松基金、车用天然气调价收入资金、大工业用户燃气燃油加工费等;
二是将三项不能更好适应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的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或停征。包括将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和育林基金征收标准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
三是整合七项征收对象相同、计征方式和资金用途相似的基金。具体包括,将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并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省际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三峡水库库区基金三项基金合并为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将省级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合并为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四是扩大有关基金的免征范围;
五是对现阶段保留的基金实行规范化管理。
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的三个主要目的
史耀斌表示,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的主要目的有三个:
一是规范管理政府性基金;
二是降低企业包括个人的负担;
三是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能够以更加公开、公正、透明的方式来处理经济方面的事务。
史耀斌指出,设立政府性基金,从积极方面看,有力地支持了我们国家一些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的快速发展,但另一方面又存在着政出多门、政策效果弱化、透明度不高等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国务院作出部署,要求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
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胡祖才表示,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在扎实有序推进。
胡祖才介绍,从城镇化速度看,2015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6.1%,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了7.7亿。“十二五”时期,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23个百分点;从城市规模看,现在有653个城市,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达到140多个,镇区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特大镇有235个,5万人口以上的镇有876个;从城市基础设施改善看,城市用水普及率超过98%,燃气普及率超过95%,污水处理率达到90%,截至2015年底,26个城市建成投运了116条轨道交通线路,总长度达到3612公里,在建3000公里左右,以轨道交通为主体的公共交通体系进一步完善。另外,城市群建设也有了新进展,在中西部地区,长江中游城市群、成渝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关中平原城市群等一批城市群都在迅速崛起。
胡祖才指出,城镇化推进目前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展比较缓慢;二是城镇化质量不够高,城市数量不足、功能不够完善。
胡祖才强调,中国城镇化潜力巨大,《若干意见》的出台将对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发挥重要的作用。
四项措施规范管理保留的政府性基金
史耀斌表示,对于清理规范后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将采取四项措施予以规范管理。
第一、建立目录清单制度,把保留的政府性基金在财政部门户网站上公布出来,包括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期限等;
第二、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乱收费的行为;
第三、加强政府性基金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统筹使用;
第四、引入第三方评估,加强基金使用效益的绩效评价。
《意见》对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三方面措施
胡祖才表示,要从三个方面利用好土地资源:
一是把城市低效土地用好,“三旧”改造以后,把土地效益提高,给城镇化提供用地空间;
二是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保证基本农田不减少的情况下,通过村庄整理增加用地面积,经过批准后可以转换成城镇用地指标,实现资源有效利用;
三是对丘陵坡地,要在统一规划下合理有效的利用。
胡祖才强调,中央文件非常明确,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三权”,同时鼓励引导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城镇化是一个历史过程,问题会逐步得到比较妥善的解决。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取得三方面成果和经验
胡祖才表示,两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已经取得了一批好的成果和经验。
一是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方面,有些城市大幅度降低了落户门槛;
二是探索城镇化投融资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化,创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在很多城市都有重要进展;
三是用地在实践当中探索形成的一些经验。包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高城市低效用地效率和特大镇行政体制改革。
胡祖才指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取得了一些重大的进展。《若干意见》已经把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可复制的经验总结进去了,带动全国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同时,《若干意见》又进一步提出,进一步深化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推进,发挥试点先行先试的作用、探路者的作用,做出更多可复制的经验,破解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