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徐想 摄)
9月1日,国新办举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在会上介绍,长江经济带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个省和直辖市,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具有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有效扩大内需、稳定经济增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财政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任务,近年来通过出台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等措施,加快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高质量发展。2018-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长江经济带沿江省市各项转移支付达9.6万亿元,年均增长11.8%;2021年截至目前已安排3.2万亿元。同时,财政部会同沿江有关省市、各有关部门认真研究细化具体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的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了17项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一)完善财政投入和生态补偿机制,谱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篇章。包括更好发挥一般性转移支付调节作用;加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力度;推动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重点投向长江经济带;引导地方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
(二)支持综合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包括提升长江黄金水道功能;推动支持长江经济带水利建设;支持连通重点区域的交通网建设。
(三)支持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构筑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主要是支持加快开放平台建设和推动贸易转型升级。
(四)支持加快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塑造创新驱动发展新优势。重点是支持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
(五)支持长江经济带城乡融合发展,绘就山水人城和谐相融新画卷。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
目前,《方案》已经上周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期将公开发布。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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