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徐想 摄)
9月1日,国新办举行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财税支持措施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司长郜进兴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建立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主要目的是协调和平衡生态保护地区和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主要方式是通过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之间协商谈判实现利益互补。最早从新安江流域开始试点,逐步以点带面扩大试点,目前已在全国推开。补偿机制在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促进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郜进兴介绍,2018年财政部牵头专门出台中央财政促进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政策实施方案,支持长江经济带沿省市加强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和建立省际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也出台相关文件,推动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工作。截至目前,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建立省内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先后建立5条跨省际的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力调动上下游地区开展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积极性。其中,赤水河2018年-2020年各断面水质均达到补偿协议标准,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当地相关行业企业收入稳步增长。
郜进兴表示,“十四五”期间,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完善资金支持政策。今年4月,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出台《支持长江全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机制建设以地方为主,中央财政安排引导和奖励资金,重点支持地方在干流和重要支流建机制,奖励资金按“早建多补”原则落实,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共抓大保护的工作格局。同时,鼓励不同地方交流学习,加快推广先进经验,尽早在全国各大流域建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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