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张馨 摄)
3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政策例行吹风会。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孙华山在会上介绍,目前,全国已有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1000余支共计7.2万余人,在多次重特大事故灾难救援中发挥了专业骨干作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精神、法律原则、基本要求,总结凝练长期以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践成果,分五章、35条,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制、应急准备、现场应急救援及相应法律责任等内容提出了规范和要求。
一是明确应急工作体制。《条例》进一步细化了国务院、省、市、县、乡,以及有关部门在事故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管理体制,即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行业监管部门分工负责、综合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的应急工作体制。
二是强化应急准备工作。“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关键在平时的应急准备。《条例》细化了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要求,明确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保障,以及建立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制度等要求。
三是规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针对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的突出问题,《条例》详细规定了16项应急救援措施,创新了事故现场指挥部和总指挥等制度。
孙华山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的制度屏障,将助推我国应急管理事业再上新台阶。
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