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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9省市建立救助制度 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仍需探索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8-06-01   来源:国新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贾勇(元绍达 摄)

  6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吹风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贾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推算,我国有0-6岁残疾儿童160余万,每年新增残疾儿童20余万。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残疾儿童康复工作被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残疾儿童康复状况获得了显著改善。“十二五”以来,通过实施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训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和康复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等抢救性康复项目,60余万人(次)残疾儿童得到基本康复服务。残疾儿童康复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发展到近7000个。

  贾勇指出,我国残疾儿童康复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一是康复服务状况不乐观。残疾儿童因家庭经济困难难以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康复保障制度不完善。残疾儿童康复周期长,花费大,多数康复项目不在现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范围内,个别已纳入医保的项目由于报销比例等限制,补偿水平较低。三是康复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化服务能力不强。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康复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仍未充分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服务规范性、专业性不强的问题仍较突出。同时,针对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康复从业人员、康复服务质量的评价、监管等工作也有待加强。

  贾勇表示,近年来,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国发〔2015〕7号)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务院令第675号)等要求,部分有条件的省(区、市)在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上积极探索,为在全国范围建立、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山东、福建、宁夏、云南9个省(区、市)建立了不同形式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在全省(区、市)范围内开展了制度化、常态化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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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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