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贾勇(元绍达 摄)
6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意见》吹风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贾勇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意见》确定2018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并提出各省级人民政府在2018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本地救助制度和配套政策措施。
从各地情况看,目前大部分省(区、市)主要通过项目方式开展救助,需要根据《意见》做好制度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并做好相应的资金、人员、信息系统等准备。同时,已经建立救助制度的省(区、市),也需要根据《意见》完善原有制度,对与《意见》不一致的工作机制、审核程序、结算方式等进行必要调整。中国残联、教育部、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也需进行工作部署、培训并根据地方工作需要,研究、制定配套政策。
贾勇指出,《意见》印发后,各级残联组织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加强定点康复机构的准入、退出等监管,建立定期检查、综合评估机制,指导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内部管理、改善服务质量、加强风险防控,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确保残疾儿童人身安全;二是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康复服务定价机制,加强价格监管;三是建立覆盖康复机构、从业人员和救助对象家庭的诚信评价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建立黑名单制度,做好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加强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息交换共享;四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康复服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五是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和资金筹集使用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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