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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对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作出部署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7-09-22   来源:国新网
  

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刘健 摄)

  9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实施意见》吹风会。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在会上表示,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刘玉珠介绍说,在国务院办公厅的具体指导下,国家文物局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稿),并先后征求了10多个部门和全国29个省份文物主管部门及文博单位代表、有关专家的意见建议。日前,经国务院领导审批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深刻阐述了文物安全工作的基础性、重要性,以及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目标,围绕解决问题和制度安排,提出了5部分共12条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一、“健全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部分,明确了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直接责任。要求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将文物安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明晰了各有关监管部门和文物管理使用者的具体职责。提出了县级政府承担田野文物安全责任、层层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实行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等新举措。

  二、“加强日常检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部分,明确了开展文物安全日常检查巡查的重点和基本要求,强调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研判文物安全形势,适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格规范文物流通市场和严惩文物法人违法。

  三、“健全监管执法体系,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部分,要求进一步充实文物督察力量和监管队伍、完善基础保障。加强政府购买服务,保障文物安全巡查看护,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鼓励合法收藏文物,引导全社会树立保护文物光荣、破坏文物违法的意识。

  四、“强化科技支撑,提高防护能力”部分,提出通过实施文物平安工程,构建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文物安全防护体系。逐步建立覆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地的文物安全监管平台。完善全国文物犯罪信息平台,及时发布被盗文物信息。

  五、“加大督察力度,严肃责任追究”部分,要求国家文物局每年组织对各地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一次督察,省级政府将重大文物安全隐患、事故和违法案件列为政府督察重要事项。建立严格的文物案件和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对失职渎职者严肃追责问责。

  刘玉珠表示,《实施意见》提出了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框架清晰、责任明确,一系列实招、硬招、新招既符合实际又能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必将促进和推动文物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扭转文物安全形势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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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时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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