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6日,国新办举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吹风会。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海关总署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工作,按照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实施了企业主动披露,引入中介机构协助开展企业稽查核查,企业信用公示等制度,收到了明显的效果。同时,海关总署也制定了相应的海关保税监管制度,支持自贸试验区境内外保税维修检测、保税展示交易、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贸易业态的发展。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吴晓山 摄)
李国表示,海关总署在做好监管制度创新的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做好复制推广的工作。2016年下半年,中央决定在辽宁等七个省市设立新的自贸试验区,海关总署正按照“围绕定位、注重特色、创新引领、分类施策、先行先试、复制推广”的原则,积极研究海关支持措施。可以说,自贸试验区的创新试验正在稳步地、继续地向前推进,而且对于推动海关的改革创新将会发挥更多的、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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