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吴晓山 摄)
2016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159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为《若干措施》)。2017年1月6日,国新办举行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政策吹风会,就《若干措施》作进一步解读。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若干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若干措施》指出,要通过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大幅度放宽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支持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与内资企业、科研机构开展研发合作。支持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中国创业发展,为其依法依规提供出入境管理方面的便利,为促进引资和引智引技相结合创造更好条件。
二是在进一步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方面,《若干措施》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确保政策法规执行的一致性,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中国标准化工作,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作,强化对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内外资企业统一注册资本制度等等。
三是在进一步加强吸引外资工作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各个地区要按照新发展理念的要求,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支持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促进资金双向流动,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境外融资能力;深化外资管理体制改革等等。同时,《若干措施》也重申,允许地方政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政策,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来的“要建设法治化的市场营商环境,加强引进外资工作,更好发挥外资企业对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的要求,会同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工作,稳定和扩大利用外资规模,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使中国始终成为富有吸引力的外商投资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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