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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做好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11-11   来源:国新网
  

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吴晓山 摄)

  2016年11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和自贸区试点经验推广政策吹风会。10月10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表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个重大决策。自贸试验区建设启动以来,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形成了非常多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具体来说在投资、贸易、金融、事中事后监管方面都形成了比较值得推广的经验,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使这些制度创新成果能在全国进行推广,我们做了大致可以分为三批的改革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

  第一批,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后一年之内,陆续总结形成了34项试点经验,并以国务院文件的形式印发全国进行推广,这是第一批的复制推广,在2014年完成。

  第二批,2015年2月份,国务院成立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2015年年底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总结自贸试验区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受益多、反映好的做法,形成了8个“最佳实践案例。这8个“最佳实践案例”,商务部通过发文的形式,以及在网站上进行公布,供全国各地来借鉴和学习。

  第三批,也就是11月20日国务院下发的《通知》,《通知》总结推广的试点经验,是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点实践基础上来形成的。总结出来的新的试点经验,我们邀请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最终形成了19项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建议,并于11月10日正式印发文件,在全国推广。

  王受文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继续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适时督促检查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其效果,同时,进一步加强改革开放措施的系统集成,及时总结各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和做法,采用多种方式来发布,以持续释放自贸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产生的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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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关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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