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回信留言

首页>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2016年05月13日>摘要
确定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要坚持三条原则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 www.scio.gov.cn   2016-05-13   来源:国新网
  

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许昆林(吴晓山 摄)  

  2016年5月13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许昆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确定缩减项目和保留项目,要坚持三条原则:

  一是,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没有列入国务院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

  二是,审批机关能够通过相关部门意见能够解决的,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也一律取消审批。

  三是,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也要求加大优化整合的力度。按部门,不管有多少事项,最好整合到一个口。发改委现在按照国务院部署建设的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联合16个部门,一口受理,同时推送16个部门,时间就大大压缩、提高效率,简化手续。这也是降低成本。

[责任编辑:方堃]
相关链接>>
  •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整合工作重点抓四个方面
  •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已缩减至42项
  •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具有三项重要意义
  •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的两个主要内涵
  • 采取三项措施推进“放管服”向纵深发展
  • 率先取消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
  • 行政审批改革使市场活力和创造力得到进一步释放
  • 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
  • PPP是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
  • 住房城乡建设部报建审批事项16项缩减为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