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刘健 摄)
2016年5月6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及住房租赁市场等政策吹风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推进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在政策措施方面,《指导意见》重点在体制机制、国企改革、财税金融、用地用房、人才培养、国际合作等方面加强引导和保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在国企改革上,鼓励中央企业设立创新投资基金,引导地方产业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支持大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建设,创新创意孵化、科技成果转化和新兴产业培育。
二是税收政策上结合营改增改革试点,支持制造企业基于互联网独立开展或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开展新业务,落实好相关新业务,做实用的增值税政策。
三是在财政政策上要充分发挥现有专项资金及设立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加大对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制造企业“双创”平台建设运营和应用试点示范。在这方面,我们会通过一些专项来支持和推进这项工作。
四是在用房用地政策上,将工业用地政策应用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开展“双创”业务上,支持制造企业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开展“双创”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务、新业态。
陆克华指出,《指导意见》发布以后,我们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细化工作分工,再出台一些推动政策措施落实的配套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