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专门成立了由15个部委部门组成并由国务委员陈至立同志任组长的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为中国“文化遗产日”,今年的6月10日就是我国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今年“文化遗产日”主题为“保护文化遗产,守护精神家园”。为迎接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文化遗产日”,5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文化部部长孙家正介绍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及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的相关活动等情况。
孙家正说,文化遗产的保护问题,不仅关系到我们民族悠久的历史,而且关系到我们民族如何走向未来。这项工作不仅关系到各级政府,也关系到我们所有的国民。我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大力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不断取得新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制建设不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体系基本形成。1982年我国颁布了《文物保护法》,2002年重新修订。国务院还颁布实施了《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文化部也以部长令发布了《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30余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已经列入全国人大明年立法计划,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也颁布了一些行业性和地方性的保护法规。此外,我国还加入了《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与文化遗产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
二、各级各地政府关心、重视文物工作,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按照中央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各级政府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不断提升文物工作的社会地位和文物事业的整体水平。文物保护经费大幅增长,中央财政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经费从1994年的1.29亿元增加到去年的5.34亿元。“十五”期间,中央财政共投入17.36亿元(不含一些专项经费),比“九五”增加10.06亿元,增幅138%。地方各级政府也投入61.53亿元,全国共投入78.89亿元。2003年开始实施“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三、开展了大规模的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全国文物资源的核查、建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文物普查方面,开展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全国馆藏一级文物建档备案等重点工作和项目,初步摸清了全国文物资源家底,基本掌握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和馆藏文物的数量、质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方面,编撰了标准化的《普查工作手册》,并对普查人员进行培训,着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工作。
四、文物保护各项基础工作进一步推进,文物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务院已公布了5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1271处,第六批已确定1080处,报国务院批准公布。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共518项,报国务院批准公布。重点开展了西藏布达拉宫、北京故宫等国家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和一大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抢险维修工作,基本实现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没有重大险情。初步建立了大遗址保护规划体系。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文物保护科学研究、征集珍贵文物、打击文物盗掘、盗窃、走私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工作,均取得很大的进展。
五、博物馆建设不断推进,博物馆事业稳步发展。去年12月文化部发布了《博物馆管理办法》,对博物馆的功能、性质、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博物馆2300余座,每年推出近万个陈列展览,接待国内外观众约1.5亿人次。上海博物馆、首都博物馆、中国科技馆等一批博物馆在基础设施、研究展示、管理运行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快速提升,已经赶上或接近国际博物馆的先进水平。全国各级各类博物馆从2004年开始,根据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部委文件的要求,对未成年人等社会群体参观实行免费或优惠开放,收到良好的效果。
孙家正同时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不容乐观,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一方面,我们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另一方面,要提高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使文化遗产保护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
据介绍,为迎接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组织了一系列遗产保护和宣传展示活动,包括举办文化遗产特展、开展文物执法检查、举办文化遗产保护讲座、论坛、咨询以及免费开放等。
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介绍了我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成就、第3次文物普查、海外文物征集、航空考古以及大运河和长城保护等记者感兴趣的问题。
发布会由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郭卫民主持。(记者 李文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