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关键看贫困老乡能不能脱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贫困地区长期贫困,面貌长期得不到改变,群众生活长期得不到明显提高,那就没有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那也不是社会主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持续向贫困宣战,实施大规模扶贫开发行动,使贫困人口大幅减少,贫困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贫困地区面貌发生根本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扶贫开发工作呈现新局面。经过长期持续努力,我们成功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使7亿多农村贫困人口成功脱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率先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国家。这个成就,足以载入人类社会发展史册,也足以向世界证明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截至2014年年底,全国仍有7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不少群众贫困程度还很深,帮助这些群众摆脱贫困绝非易事。新时期脱贫攻坚的目标,集中到一点,就是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脱贫攻坚已经到了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阶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脱贫攻坚战的冲锋号已经吹响。我们要立下愚公移山志,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加大力度、加快速度、加紧进度,众志成城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决不能落下一个贫困地区、一个贫困群众。
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要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确保把真正的贫困人口弄清楚,把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找对“穷根”,明确靶向,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做到因户施策、因人施策。要解决好“谁来扶”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健全东西部协作和党政机关、部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业定点扶贫机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考核到位。要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即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要解决好“如何退”的问题,加快建立反映客观实际的贫困县、贫困户退出机制,努力做到精准脱贫。把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作为脱贫攻坚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
幸福不会从天而降,好日子是干出来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定信心、勇于担当,把脱贫职责扛在肩上,把脱贫任务抓在手上。特别是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第一民生工程来抓。要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层层压实责任,级级传导压力。要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在脱贫攻坚第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激励各级干部到脱贫攻坚战场上大显身手。要引导贫困群众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的观念,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
4.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我们党不懈追求的社会理想。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没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必须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牢记和谐稳定是根本大局的道理,着力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创新维稳理念。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对涉及维权的维稳问题,首先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单纯维稳,不解决利益问题,那是本末倒置,最后也难以稳定下来。要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使群众由衷感到权益受到了公平对待、利益得到了有效维护。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活力和秩序的关系,既不能管得太死、一潭死水,也不能管得太松、波涛汹涌。要重视疏导化解、柔性维稳,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使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重在妥善处理社会矛盾。要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可持续性,积极推动解决人民群众的基本民生问题,不断打牢和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物质基础,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产生。要准确认识和对待改革发展过程中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科学区分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对人民内部矛盾,要善于运用法治、民主、协商的办法进行处理。对敌我矛盾,既要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又要讲究谋略、巧于斗争。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着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平安是老百姓解决温饱后的第一需求,是极重要的民生,也是最基本的发展环境。”建设平安中国,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制约平安建设深入开展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把专项打击与整体防控更好地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对严重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决不允许对群众的报警求助置之不理,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决不允许滥用权力侵犯群众合法权益,决不允许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坚持多方参与、合作共享、风险共担,实现维护治安人人有责、人人尽责,努力建设领域更广、人民群众更满意、实效性更强的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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